2011/7/26
CO移植協調者 - 申論篇
器官捐贈本來就有許多爭論,
從基本的是腦死是否等於死亡,
延伸到宗教上對死亡及死後狀態的定義,
在本劇比較多的討論是在於法律上的定義,
在日本新的捐贈法上規定指名贈予儘限於親人,
可以理解的是要減少器官買賣的可能性,
只是冰冷冷的法律總是會遇上人情的難題,
劇中的村田在捐贈卡上註明了將腎臟給妻子,
妻子卻因為入藉申請書未交出而失去了資格,
村田太太其實早就懷有了村田的孩子,
兩人也過著實質夫妻的生活,
村田一定非常希望能在死後給妻子健康,
法律上就是無法允許這樣的例外,
當情與法衝突時真的應該含淚接受嗎?
捐贈器官多為腦死的病人,
當他的心臟還跳著、還呼吸著時他死了嗎?
在此時奪走他的器官是殺人嗎?
這個問題更是難以得到正確的答案,
在醫學不斷進步的現在很多事情不斷重新定義,
我個人則是比較偏向腦死就是死亡,
實在不想讓自己的肉體和家人不斷的受苦,
新的日本器官捐贈法是可由親人決定代捐,
只是在法律上的親人卻未必是心靈上的親人,
當面對長期沒連絡的親人需要做決定時,
血緣關係真的就是唯一的依據嗎?
雖然法規上受虐兒童是不能進行器官捐贈,
但當判斷此事的醫生想要拯救更多生命呢?
醫生是唯一判斷是否受虐的法官嗎?
是否有更公平、公正的方式來判斷呢?
利用特權來拯救自己的家人錯了嗎?
誰都討厭特權以及使用不正當手段,
只是當你面對有機會拯救深愛的家人時,
你還能夠坦然的對家人說我不能用特權救你嗎?
人性和法律之間選擇法律是對的嗎?
就像我不能接受劇中使用特權的人,
但我反問自己遇到同樣狀況時我會不會用特權,
我自己覺得就算拚了命犯了法我可能也願意,
16歲以下少年的器官捐贈開放,
這個新法條的確是可以拯救更多的小生命,
只是這個決定對父母而言應該是難上加難,
等待捐贈者成為被箝制住的生命,
就像劇中本來願意揭發不法特權的母親,
當醫院要他停止提告來換取移植的機會時,
任何一個人應該都會先選擇家人的活命,
那麼移植順序的公正性到底如何確保?
無法確保公正性又怎麼可能防止特權的產生?
移植家屬的心理建設及復元由誰來擔負?
新的移植法規的確有利於醫學發展及生命的拯救,
只是當中仍有許多爭議及需要探討的部份。
相關文章:
CO移植協調者 - 劇情篇
日劇文章整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